尊敬的李某某: 您好!感谢您对我们失业保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。您反映的失业保险金未能及时发放的问题现回复如下: 根据基金流转审批流程,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均由当月10日前发放上月失业保险金,即2月10日前发放1月份失业保险,3月10日前发放2月失业保险金,依此类推。2月份失业保险金已于3月6日按时发放,由于部分人员银行账号有误,且联系方式不清,存在未到账情况。请失业保险金未能到账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本人姓名开户银行卡到社保大厅失业保险窗口核实信息。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关心,如有疑问可致电0839-8722292或到社保大厅咨询,谢谢。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2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-3-12 15:59:00
|